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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利部通报一般小(2)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进展情况

发布:陕西江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:1428 时间:2015/9/3 15:24:00 << 返回
    近日,水利部根据各地报送情况,对全国一般小(2)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。
通报指出,截至2014年8月31日,列入水利部、财政部与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、计划单列市签署责任书的一般小(2)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,19205座完成初步设计批复,完成率76.7%;16636座完成招投标,完成率66.4%;16020座开工建设,开工率64.0%;13253座已完工,完工率52.9%;8086座完成蓄水验收,验收率32.3%;地方财政累计下达资金230.7亿元,累计到位资金180.5亿元,到位率78.2%;累计完成投资168.6亿元,完成率73.1%。

通报强调,目前全国主汛期已经结束,大部分地区迎来着良好的施工天气条件。各地要抢抓有利时机,加强组织,强化协调,深入动员,全力推进,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70%一般小(2)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,为明年全部完成创造条件。

通报要求,各地尤其是除险加固进度滞后的地方,要强化领导,落实责任,对照年底完成70%除险加固任务,细化阶段目标,逐库制定实施方案,明确项目前期、招投标、开工、完工时间,合理安排施工计划,倒排工期,节点控制,力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。要按照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一般小(2)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的通知》(办规计[2014]161号)的有关要求,落实前期工作责任和工作经费,完善前期工作计划,充实前期工作力量,抓紧开展项目安全鉴定、初步设计和审查审批工作,在确保前期成果质量和深度、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前提下,务必于9月底前完成全部前期工作。要切实加强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管,督促项目法人、施工企业、监理单位、质量与安全监管部门按分工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,尤其要提高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的质量和安全责任意识,确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质量与安全。要整合力量,制定计划,保证验收进度,对具备验收条件的,要及时组织验收,未经验收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使用。要认真制定水库除险加固后初期蓄水方案,有序开展蓄水,确保除险加固后的水库安全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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